| |
2月2日下午,开福区物价局接到市物价检查所转来的群众举报,称春运期间,从芙蓉北路捞刀河桥头至青竹湖的128线路中巴车,趁下雪之机擅自将票价由平时3元提高至5—10元。正在荷花池农贸市场检查和落实物价工作的区物价局刘淼书记、王晓文局长、陈慧副局长获悉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召集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对正在营运的中巴车逐辆进行检查和调查核实,同时接受了湖南公共频道记者的现场采访。初步调查情况表明,这些投入营运的中巴车均有行驶证、营运证并按时缴纳了规费,不属于非法营运车辆,但其所作所为确实违反了政府出台的在春运期间公路客运车辆不得涨价的相关规定,属于乱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区物价局当即对中巴车司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迅速整改,否则将依法进行严厉的处罚。为确保128线路中巴车营运票价整改落实到位,2月3日上午,区物价局刘淼书记、陈慧副局长带领3名干部并汇同区运政部门执法人员再次对停候在芙蓉北路捞刀河桥头始发站等客的4辆中巴车进行价格检查,发现乱涨价现象仍然存在。对此,区物价局当即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三项主要措施:一是批评教育,向每辆中巴车的司乘人员发放价格控制提醒告诫书,并再次进行价格法及其政策规定的宣传;二是责令整改,向中巴车车主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将营运票价恢复至平时的价格水平;三是依法处罚,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对中巴车车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书面调查取证和登记,并将主动上报和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对此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区运政部门对物价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全力支持和配合,暂时扣压了部分中巴车的营运证。对区物价局的处理决定,一开始中巴车司乘人员口服心不服,采取消极对抗方式,拒载乘客,致使当时现场一度滞留乘客多达60余名,直至一小时发车一趟的128路公交车开到后才使乘客滞留情况得以缓解,经过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反复说服教育,最后中巴车司乘人员终于接受了物价部门的处理意见,恢复了正常营运,维持了正常的价格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