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 “两型”社会建设,强化建筑工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实施绿色施工方针和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我区出台了创建“绿色建筑工地”实施方案。
在实施方案里,要求各施工企业应建立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总负责,设立工地环保监督员,制定“绿色建筑工地”创建计划,将“绿色建筑工地”创建工作纳入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有创建经费、活动记录和完整的工作档案,同时,要严格按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工地内所有污染源均得到有效地控制和治理。节水、节电、节能形成风气,可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工地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宣传氛围,设立环保宣传橱窗和环保宣传标语。施工工程中无违反有关环保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绿色建筑工地管理及考核验收办法》指标的要求,进一步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噪声以及污水、废气的排放,改善场容场貌,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创建“绿色工地”将10月底之前进行申报和评估,被评上区级“绿色工地”的施工单位,经区创建办推荐后可申报市级“绿色工地”,进行2010年市级“绿色建筑工地”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