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财政局关于《长沙市开福区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2 来源:开福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必要性说明

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是助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手段。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深入推进,在助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方面的不足不断凸显,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国有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在深入学习省、市国企综合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后,参照《长沙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长沙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任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立足区情,我局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开福区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参照《长沙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长国资考核〔2019〕170号)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分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综合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短期目标和长期发展有机统一为原则,从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及运用等方面对考核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对标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打造考核指标体系。《办法》从经营效益、改革转型、创新驱动、风险管控、社会贡献等方面多维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市场化转型发展能力和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能力。考核指标涵盖四个维度指标类别,分别为效益指标、重点工作、综合评议和约束指标以及奖励加分,效益指标权重为70%,重点工作权重为30%,权重设置意在引导企业在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和实现区委、区政府战略意图的前提下,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补齐发展短板,聚焦主业做强实业,积极培育国企发展新动能。

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保证考核机制更合理,考核工作由区政府授权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协作单位为金霞经开区管委会、区审计局。考核期初企业提出考核期内综合绩效目标建议值,金霞经开区管委会及区财政局分别对金霞发展集团、开福城投集团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最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执行;考核期中,金霞经开区管委会及区财政局对企业目标任务书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考核期末,区财政局会同金霞经开区管委会及区审计局对企业综合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综合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企业担当作为。建立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组织部实施)与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财政局牵头实施)衔接机制,将企业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薪酬挂起钩来,激发企业“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原动力,主动争取高报目标值。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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