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开福区出台应对疫情助企“16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长沙晚报 字体大小:

对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重点联系的防疫物资生产在区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对在2月29日(含)以前返回区内社会投资的建筑工地并正式开工的务工人员,报销返长交通费用……2月19日下午,开福区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促生产、减负担、保用工、优服务四大方面,16条政策满满“干货”,城北企业快看过来。

促生产方面,选派344名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驻企联络员,将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扶持;对相关产业中营收持平和增长的“四上”企业进行奖励;对区内建筑工地(社会投资)在2月29日(含)以前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奖励等。

减负担方面,对租赁开福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新入驻辖区楼宇项目的企业、2月底复工率达到80%的楼宇载体物业管理公司等进行奖励;因疫情原因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提供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或个人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物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扣除。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服务方面,依法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积极探索“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无纸电子化登记,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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