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开福区曝光5起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开福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开福区应急管理局从查处的案件中选取5起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案

2023年2月14日上午,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及询问主要负责人肖某发现,肖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过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案

2023年9月5日下午,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通过现场在办公室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发现,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3)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过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过某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案

2023年5月12日下午,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开福区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及询问主要负责人肖某发现,肖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某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某公司主要负责人魏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案

2023年6月6日,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及询问主要负责人发现,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魏某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魏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魏某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蒋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案

2023年9月26日上午,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及询问主要负责人蒋某发现,蒋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蒋某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蒋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蒋某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强调

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

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

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3.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5.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已进入精准执法阶段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要在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

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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