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计划的通知
开财非〔2008〕2号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金霞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沙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征收计划,现将2008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我区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计划数为38万元,我区相关单位在职职工每人缴纳80元。凡进入工资统发人员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由区工资统发中心统一扣缴;未进入工资统发人员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由各单位组织征收。
二、各单位上缴区财政资金必须于2008年7月30日前交清,逾期未交的按《关于下达2008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计划的通知》长财非税[2008]02号的文件精神由区财政在办理决算时扣缴,并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三、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和上缴,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征收任务圆满完成。
四、各单位持《开福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单位指定征收点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受理转帐支票。
收入项目:防洪保安资金 编 码:035301
户 名:长沙市开福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长沙市商业银行北城支行
帐 号:800022110120013
附:2008年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计划分配表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